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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时用一套房子作为担保,但是日后如果要买卖这套房子的话是不能作为担保的,那么是否可以让法院受理更换另一套房子作为担保?更换的话要收费吗?收多少?

债权债务
2012-03-15 12:15: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的,不另行收费。
  • 完全可以的。
  • 只要提供财产即可。
  • 你好,担保的房屋经过法院同意是可以买卖的,你用买卖房屋的价款提供担保即可。因为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可能会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民诉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律制度。当然,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因此,你只要有与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的财产担保即可。结合你所提的问题,你可以更换另一套房子作为担保,也可以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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