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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女教师退休年龄问题 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中关于由工勤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退休问题时有这样的表述:“由工勤岗位授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有上述情况的女教师应该55岁退休还是50岁退休?谢谢! 问题补充:我们是企业移交学校的女教师,在企业时是招聘干部(企业实行的是干部招聘制),教师资格证、职称等齐全,且在教师岗位上近20多年,移交到地方时是作为教师移交的。现在区人事局要让我们50岁按工人身份退休(说我们参加工作时是工人,这个身份一辈子都不能变,不承认企业的转干手续),但享受教师工资待遇。我们觉得这很矛盾,我们理解应按55岁教师身份退休,望各位律师指教,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3-14 17:58: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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