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工作单位上司刘某某,与女同事周某某、李某某长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我妻的继母王**与刘某某系远亲,出于恶意向刘某某挑唆,说我妻子知道刘某某三人奸情(事实上我妻当时并不知晓)。刘某某、周某某、李某某遂对我妻怀恨在心,实施打击报复,长期在单位里造谣说我妻子是撒谎骗钱的骗子,达三年之久,给我妻子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近日我们掌握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理刘某某、周某某、李某某已交代上述诽谤行为,并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受到罚款处理。由于这一解决方式并不足以挽回我妻子的名誉,我们拟对刘某某三人民事起诉,要刘某某三人在单位中公开赔礼道歉,为我妻子挽回名誉消除影响。但是单位几个知情人都不敢出庭作证,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只依据刘某某三人在公安机关的交代材料,法院是否认为证据确凿?如刘某某三人当庭翻供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