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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当时车速40 由西向东行驶,闯了位于大学北门的红绿灯,红灯前两秒。刚过斑马线从校门出来一大姨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走。当时我看到她在用手抓刹车,也有可能情急之下加了电门。(后来知道她那电动车刹车坏了)我踩了刹车,在车还在移动的时候大姨的电动车撞上了面包车南侧面,滑倒在地,造成左脚脚腕外侧骨折。由于没驾照我没敢报警,就带她去医院看了。拍片看后医生说原本她脚腕那里有骨刺才造成轻微骨折(说是骨折其实就一小逢)说要动手术。家属要求我承担所有医疗费,期间要求两人陪护每人每天给100块,还要求承担生活费,其他损失暂没处理,另外要求赔付5个月的误工费。大姨在大学里上班每月850。按原工资赔付共计4250元。车是我弟弟的他也在车上他有驾驶证我没有。请问这种情况下提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报警会有什么样的处罚?车上的强险还能赔付吗?拜托帮忙分析下,先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2-03-14 12:24: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