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于2012年2月27日跟房东(该套住房产权证上有3人,并且房东在该小区还有一套住房)还有中介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房价160万,首付80万,公积金贷款50万,尾款30万。本人在26号已付定金10万。
本人由于不放心,在27号下午(签合同前)去房屋交易中心拉了产调证明该房产无任何问题。于是在签订合同后就直接将首付款付给了房东,之后当天就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
过了几天接到通知说是公积金审核通过,可以房产备案,于是约定中介于3月13号下午办理。今天在备案时被告知该房产已被财产保全。房屋交易流程终止,那我现在可以怎么办?望各位达人给予意见。已付的80万款项还能要得回来吗?还可以追寻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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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钱款。违约金未必能要,需要看合同约定和财产保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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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房款以及追究相关的违约责任,财产保全不需要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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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先了解房东被保全债务的金额。
然后选择是帮助其解封,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尽快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以尽可能减少损失。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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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是因为有债务纠纷了,可先了解纠纷的情况以及涉及的金额。
二、可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三、保全不需要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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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