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份签的认购书,现在3月份开发商的预售证还没有办下来,房屋才刚刚打地基,开发商说明年才能签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我现在不想要了,能否要求开发商退回五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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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五万定金。理由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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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五万定金。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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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五万定金。要以合同的内容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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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的,但要看认购书上是如何约定的,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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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来,,详情维权来电委托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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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案件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签认购书时,对方没有取得预售证书,是属于违法及隐瞒重大事实的,你完全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二、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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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违法销售,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具体事宜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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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