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情况如下:我一个朋友因为喝醉酒去宾馆住宿,当是他和另一个人,他所住的宾馆老板和他朋友认识,当时开了之后由于醉了,给钱时没找到钱,他就告诉服务员你们老板和我朋友认识我现在钱没找到,明天早上等我醒了我就给你,服务员就给他开了房间然后去告诉宾馆老板情况,然后老板就叫了四五个人带着钢管去敲我朋友的门,我朋友打开门问什么事,老板说来要钱的,然后就大吵起来,并且打了起来,他们几个人打我朋友他们两人,其中一个已经被打伤了,我朋友也伤了,他就从包里拿出刀杀了老板三刀然后老板送去医院就死了,我朋友当时还不知道人死了又躺在房间睡着,直到公安局去逮捕他才知道。和他一起的那个人一个月就放出来了,死者家属一直到公安局去闹,说是要判死刑,要偿命才行。我想请问一下他这种会判什么罪行,刀子是他随身携带的是不是会更严重?都快半年了怎么还没开庭大概要多久才判?谢谢

刑事行政
2012-03-13 09:24: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