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河租了一个小单间,合同上有一条:在退房时提前10天通知房东,并且在这10天里,房门不能上挂锁。以便房东带人看房,否则不退押金。但是没写看房时保证我物品安全。这样的合同合理么?我现在要退房,但是有些贵重物品又不能随身携带,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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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合同时有这样的约定,而你当时没有异议的话就无所谓合不合理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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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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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合同时有这样的约定,而你当时没有异议的话就无所谓合不合理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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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的条款,你可以申请法院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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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的条款非常不合理,可以申请法院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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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