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2年在某开发商处买了一栋2层商品房屋(别墅类型),按合同先交付了房子三分之二的款项,至今为止开发商还只是盖了个基角,现在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不盖了,现在准备想打官司。
一、请问我提出的以下条件仲裁委员会会给与支持么?
条件:1、要求履行购房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保留房子及合同条款中的土地面积。
2、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未交房的违约金和当初房价与现房价的差价必须按合同约定给与赔偿。
3、现在房子只做基础,其他都未动工完善,要求尽好尽快完善房子。按合同约定达到房子合格验收的标准,办好房产证及土地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