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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9年在上海合众保险买了一份保险,过了几个月业务员到我家来帮我推销另一个保险品种,并告知我可以将前一个保险转到现在这个保险上,我在信任他的情况下就同意了,我这个保险应该买的期限为五年,前三年的钱我认为可以将前一个保险的钱划过去,然而业务员跟我说:你现将后面两年的钱先付了,我说前三年的钱不需要付,可以用之前划转的钱。今年一月保险公司财务来电告知要我付钱,我说我前三年的钱已付了,公司财务说:你之前的保险已退保,钱已退给我了,我一下子给蒙了,结果我马上联系业务员,业务员说是的,并说钱也给我了。后来我经查:在09年7月该业务员在当天上午退保后,在下午在另一个地点帮我开了一张上海银行的账户,并将退保的钱转进该账户,被他取走。我之前上海银行有账户卡。另外,他私人帮我申请家庭困难,提现5000元。我一概不知。当时退保的钱也让他分两次给取走。现在找他们公司理论,他们却护着他,我们还查到许多保单上的本人签名也都是他签的笔迹。我个人认为他犯了欺诈罪和骗保

证券投资
2012-03-11 13:50: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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