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合肥一家运营公司租了一个商铺做生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上有写“合同期满乙方撤场,场地装潢不得拆卸带走。但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可按双方约定处理。”因生意不行一年亏了十多万,去年期满后撤场,因当时装修花了十多万,与商场商量装修补偿问题,当时商场同意装修补偿可与下家协商解决,如果下家不同意可以将可移动装修拆走。现在下家不同意补偿,商场拿合同说话。我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权利处置我的装饰,如:玻璃隔墙,木隔门、灯饰、地砖等。

刑事案件
2012-03-12 20:27: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54158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合同纠纷诉讼归属地怎么确定
9945
房屋店面租赁合同模板
民法典 236
房屋店面租赁合同模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