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去加油,从左侧进去,车子几乎是停在那里了,一个骑摩托车的晃悠悠的骑过来撞在我车上,当时就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医生鉴定结果是皮外伤,开了几十块钱的药,他却要求赔5000元,双方协商不成,就各自回家等待交警队处理,5天后,他说骨折了,住院了,给他交了1000元住院金,他入院一个多月后出院要求赔偿14500元,还逼我给打了欠条,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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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具体分析。若其无证据证明其是受伤事实,则无需赔偿。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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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表明是那次事故造成的骨折,你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就不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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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事故认定书确定,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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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