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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我与一名好友去一家壁纸厂求职,29号正式进厂工作。但未签署劳动合同。因车间壁纸颜料味道太浓,本人闻了有呛鼻子和流眼泪,咳嗽等状况,于3月9号早7点下夜班后和好友去辞职。但厂领导因工作未满10天为由(中间有一天排休)不给与发工资,并叫我们去镇劳动局核实这个情况。后来我们去区劳动局反映该情况,劳动局又叫我们回厂要到该公司领导电话,当我们要进厂的时候,门卫不让我们进去,且不给电话,声称领导发话,不让我们进去。后来我们从招聘信息上知道了该公司领导的电话,并且劳动局也已经打电话交代该公司尽快给予我门工资。但我们第二天打电话给该厂,但该厂领导说话顾左右而言他,说这个月厂里没发工资,要到下个月发工资才能给我们。我现在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3-11 13:35: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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