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和我的妻子于2011年11月1日就签好了离婚协议了,但是我们双方都还在考虑孩子的感受,没有去办手续,如今女方到广东去打工了,很难再回户籍所在地,现在,我们都想办理离婚手续算了,免得双方都过得很累,我们能否在她的打工地民政办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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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你描述得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材料,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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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不可以,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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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但要符合一定地法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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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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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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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应当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法律服务可以到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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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