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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被告受贿3000元,另有7500元通过他转交给其他10位同事,且这些同事部份已退款并承认事实(但他们全部未被拘留)。这说明我哥本身受贿3000元为事实,但现在公安继续拘留他已达20来天,并已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他,强加给他的罪名说他是这10名同事中的组织者(但实则是这几位同事并没有说他是组织者,因家人已向这些人问清楚了),请问公安局是否属于错误拘留,且他们为何还要申请逮捕,我们家人该找哪些部门投诉?非常感谢各位能尽快给予解答!

经济相关
2012-03-11 10:36: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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