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私自将和我妈妈的房子拿去抵押给银行,证写2个共有人的名字,伪签我妈妈同意的名字,(没有授权代理书,抵押我妈妈签字笔迹肯定是冒签的)。 抵押的钱却是我叔叔拿去用的,一分没经我爸爸的手,今年银行见我叔还不上钱就打电话给我妈妈才知道这件事,妈妈非常反对但爸爸却意外身故了。银行恐吓虽然不是我妈妈签名,但是老公代签也表示默认了。要拍卖我们的房子。我妈妈急哭了,找律师他们也说打起官司有风险。都不建议告银行,因为单方确实签字若告至少负1半责任要赔钱。 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单方抵押共有房屋给银行成立吗?不是说要夫妻共同去银行抵押才成立的吗? 2:爸爸的笔迹是真的,银行提供当时爸爸签字确认的照片,但是房产局做抵押的时候我妈妈也不在场糊里糊涂就做了抵押登记这样银行和房产局有责任吗? 3:银行若真起诉我们房子会不会被拍卖? 4:如果一审败诉,二审如何争取维护妈妈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