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碰到这种情况,想向您请教我该怎样维权。
今年2月17日我在进口大众亚之杰定了一款高尔夫旅行版轿车,当时交的定金是3万元,车价写的是17万元,此车价17万元包含了置换优惠的2.5万,并且在合同中写出了置换优惠的字样。
现在4s店通知我3月份没有车,而且3月置换的优惠政策就要到期,如果4月份到车的我就不能享受2.5万元置换优惠,也就是需要19.5万元提车。
我感觉4s这样做对我不公平,我想请问如果我的车3月份提不到并且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我是否可以向4s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可以索赔,我应该提出多少,是不是预付款定金的两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