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到个人时,说三十年不变,十五年一调,到2011年为三十年满,当时由于种地也不太挣钱,在02年时转包给同村人,当时是指最多到2011年,在这当中村社调地的话一样要收回,也算地变,或是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否则一直到2011年,二十亩地,8000元,由于农民都朴实,以为口头说明就好,都差不了事,就找2个证明人,字据上只写以地变时收取,以当时的政策说话,当时对方还说了一句如果明年村社就调了,我就认赔了,后期地租涨了,地也值钱了,乡亲们都说中间要地的话给他点赔偿也就罢了,但是包地人也不容易,,所以一直等到2011年结束,今天也就可以我们种了,但对方不给,要我赔偿,就抓住地没变,我该怎么做,这地能否要回,请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