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8月我去外地打工认识了他,他追求我,我9月就住进了他家,之后的一切开销都是他出的,12年3月我由于某些原因提出分手,他就叫我赔他3万,而且威胁不拿就把相片发网上,相片是以前买手机的时候送的免费照相卡,一时兴起和他照的婚纱照,威胁说不拿就发相片在网上,而且还要在网上诽谤,让我不好耍朋友,由于住进他家,自然也发生了关系,他还威胁说3天内不拿就跑我家里来闹,让我家周围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不是清白的,要诽谤我,我怎么办?应该赔钱吗?我可以让他赔我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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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实行按份共有,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追问:我只想知道,我应该拿钱给他吗?如果他在我家里来闹,诽谤我的名誉,他是不是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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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实行按份共有,要求你偿还3万,于法无据,属于共同开销。威胁发照片构成侵权。你可以依法起诉,要求返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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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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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处理,如果对方真的这样做,你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你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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