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家住新宁县崀山镇,我家的房屋1970年修建,土砖砌成,现墙体倾斜,墙面裂缝,门窗变形,随时可能倒塌。我无数次的报告好不容易村镇城建,国土都签字同意了,唯崀山风景名胜管理处又不同意我旧屋改建,并说是中央决定的,要等详规出来再说。
究竟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把修建房屋的审批手续办下来?物价飞涨,同样的房子以前15万可以修好,现在30万还不一定能修好,其中的损失很大,他们能不能承担这些损失?他们说要我拆迁,拆迁要不要政府的决定和拆迁规划,就凭他们一句话?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