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单位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由于身体原因11月份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就离开公司,但是公司老板以工作没交接完为由一直没有同意办理辞职手续。但是公司一月份停交了我的社保费,如果能办理离职了公司还要我补交11月到1月公司替我交的社保费全额(即公司承担的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我想问问老板现在若是还是以这个理由不让我办理辞职手续合法吗?还有我离开公司后公司替我交的社保费全部让我补交合法吗?
-
公司部分公司承担是法定义务。协商不成,可以仲裁、诉讼
-
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至于现在老板不让你办理辞职手续是不合法的,应该分清各自的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你办理手续,协商一下看看,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祝好运
-
提起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你无需支付给他们社会保险费。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提出辞职一个月后不管老板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人了。至于辞职后公司给你交的社保,你还是要补回去的。因为离职后你就不属于公司职工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