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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个体户,在九江湖口县经营一个小餐馆。 2011年10月31日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费用为892元。 但是今年就在3月5日有食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来到我店年检,要费用792元。 请问律师:去年10月31日的证件,刚刚过去才半年不到,就需要重新缴费吗?我可以到今年10月份再继续缴费吗?谢谢

公司企业
2012-03-08 08:57: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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