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换了总经理进行了大调整和裁员,本人也遭遇不幸。
公司目的很明确就是让我走人,借口是工作地点调动,不服从就自动辞职。我想问如果我拒绝调动,也不主动辞职,公司以此开除我的话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吗?
我看了合同,工作内容不变,工作地点合同上写的是广东区域,我调动到的区域是粤西,属于合约内工作地点调动。
问题是,本人家在广州,老婆孩子都在广州,调动的话会造成我诸多不便,也会造成我生活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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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应当取得双方的一致同意;2、如果你的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他们可能有胁迫的意思;3、请不要签订合同,如果签订了,你将来再不去的话,则不会拿到经济补偿金的;4、不签的话,公司与你解除合同,则要支付补偿金,不用担心单位怎么说的;5、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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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因此辞退你的话,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得到一年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虽然你们的劳动合同写明是广东区域内,但因为你一直在广州工作,现在变更工作地点是需要与你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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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得到双方协商一致。这种调动工作的做法,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2、如果开除你,公司属于单位违反合同的行为,应该赔偿你。
3、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4、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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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公司违约,协商不成可要求赔偿,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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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单位未与你协商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虽然约定工作地点为广东,但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协商不成的,可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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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辞职,如被辞退则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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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从08年以后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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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