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我的作品被我区不限次的用于公共宣传,即不付费也不属名。依法非经营目的不为侵权,但作为制作公司使用斥是经营了,我能追究吗?怎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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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构成侵权。
可以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维权。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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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于营利可起诉主张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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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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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营公司用就涉嫌侵权了,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有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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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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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目的也是侵权,只是侵犯的是著作权中的非财产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使用权。而且使用单位也不一定没有向制作单位付费。可以直接起诉使用单位和制作单位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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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侵权责任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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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营公司使用涉嫌侵权,可以起诉;
如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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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请律师全面取证后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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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建议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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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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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