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1986年,耕种另外一个村小组的荒废用地7.5亩,并征得该村小组全体村民同意,以我个人名义开户耕种农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缴纳7.5亩耕地的公.余粮。直到去年该村小组有部分村民要求把我一直耕种的7.5亩耕地归还给该村小组,请问我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吗?是不是耕种有20年以上就会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呢?

民事相关
2012-03-06 23:15: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