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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入股人民币十万块到陈某经营的五金厂,占10%盈利,亏损与黄某无关,黄某随时可以要回入股的十万块”这样行吗?

经济相关
2012-03-07 16:35: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看你办的五金厂是什么性质,一般经营都是要共负盈亏的,像黄某这种性质有点像是借款。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厂的性质、股东或合伙人构成而定。
  • 您好!如果这样,就不是投资入股,实际上是借贷关系。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 当然是可以的,但按司法解释应属借贷,对黄某是有利的。看你是哪一方的罗。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案件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是入股协议,黄某的10万元钱是要承担盈亏的,不能只盈不亏,故里面的约定是不合理的,且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二、应根据该厂和黄某的实际情况重新起草实用的合法合理的协议,以免除今后对双方的法律风险。三、因协议的起草和内容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你最好委托专业的、值得信任的律师通过法律律途径全盘地考虑解决。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 你好!
    这种只享有利润不存在义务的情况不能叫入股,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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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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