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有一加油站,2003年被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拆迁到现址,由于拆迁政策落实不到位,致使加油站建成8年后才于2011年12月份发下成品油零售许可证。2011年5月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移动公司在距我站不足20米的地置建了一座通信塔,现该塔尚未投入使用。 有关部门说此塔不拆除不让我们站营业,我找移动公司领导协调此事,他们不同意拆除也不同意给我们补偿,现在此事正在僵持中。 我想问的是: 1.通信塔选址是否应有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建塔。 2.我建站在先,移动公司建塔在后。他是否应全面承担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责任。 3.我站现在应该如何维权? 谢谢您的指教!

刑事行政
2012-03-06 23:21: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