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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撞到了人,马上送去医院,全身检查,医生说没大碍,一点外伤,不用住院,会痛个7~8天,我当时给点钱什么的他不要,过了几天,他说腰痛,来要求我给他误工费,营养费一共3000元。不知道不要要这么多,

交通事故
2012-03-06 15:53: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让对方到法院起诉 您参考 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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