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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辽宁当过11年的民办教师,现在辽宁有政策,给与补助,工龄每满一年,月补助10元。可我的户口在92年迁到了哈市幸福乡。辽宁那边说,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他们可以开证明。可是,黑龙江这边据说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怎么办才好呢。我还能领到这份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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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6 12:11: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