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员工,公司从2011年4月至7月未发工资,因工资是晚发一个月的,总共五个月。嘉定劳动监察大队8月来处理,到9月份我去劳动监察大队问我工资可拿,监察大队说要到年底,到12月份底再问监察大队说已交法院,2月份再到法院去查,法院没有记录。问工资可以拖这么久的,我可以申请赔偿么,到哪里可以解决,后面我怎么办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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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建议尽早向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营业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以免过了时效
2、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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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劳动仲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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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支付工资,并支付拖欠部分25%-50%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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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不然到时候过了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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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服还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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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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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仲裁裁决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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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事项发生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时间是一年,建议你及早委托律师为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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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