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2010年底结婚,2011年12月生了小孩。小孩不到一个月,我嫂子把小孩留在我家,自己回娘家。到现在小孩一直是我哥买奶粉给小孩吃,一个月2000奶粉钱,由我妈带着。请问这种情况,我哥提出来离婚,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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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婚姻关系的结束,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只要处理好小孩抚养,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即可,如有需要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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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此时你哥哥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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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离婚,若你哥抚养小孩,则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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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双方离婚及处理好小孩抚养问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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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要帮助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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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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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