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结婚的,婚后生有一子,在坐月子和生孩子期间都是我妈出钱,但我没证据,孩子百天后回娘家一年我的丈夫就给了2500,其余时间都有我带孩子较多,请问孩子在归我的情况下我能否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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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开庭您应当出庭参加诉讼。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依您说的情况孩子随您生活时间较长,您应出庭举证您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有利等情况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抚养孩子,对方应给付抚育费,给付到孩子满18周岁止,标准一般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
离婚还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您应出庭争取您应分割的财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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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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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的。最好亲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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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应当出庭,特殊情况下经法院准许可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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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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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离婚案件本人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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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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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