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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11月26日我在一个台球室被3个陌生人无故打伤,造成左腿左踝和后踝骨折,当时想拿手机报警结果手机也被砸坏了,然后打我的人就跑了,借了别人的手机报警的,后在家养伤近1个月的时候去派出所排查找到了当事人,派出所于次日把人抓到了,然后要我去指认,当时告诉我对方属于酒后滋事,然后让我签了一些文件,接着让我回家养伤,说要等3个月后才能处理,12年2月7日带我去分局做了伤残鉴定(途中我了解到打我的人早就交了保释金释放了)然后告诉我等鉴定出来后会通知我并把我的病历卡和片子还给我,我等了快1个月没有接到通知,自己跑去了解情况,被告知鉴定出来了是轻伤,叫我签了个确认的文件,又要我等(病历卡和片子都没有给我),等回来再说。我现在感觉很无奈,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感觉很被动,派出所说什么我只好做什么的样子,,人是外地人回去过年谁知道有没有来常州?如果派出所一直说没有抓到人我是不是要一直无限期的等呢?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情况我是不是最好请个律师帮助解决?因为对这些法律程序真的不清楚?不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应该走哪些程序?是由派出所决定的还是要个人上法院起诉?如果要个人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有在武进湖塘地区的律师请留下联系方式,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3-05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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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