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下旬我进入一家工厂工作,一直工作到现在(2012年2月29日),工厂一直没和我签订任何书面的劳动合同。
2012年2月29日下午厂方领导要我马上调离目前的工作岗位,如果不同意就让我写辞职书。
目前我口头请假在家已经3天。
这种情况下工厂是不是要对我进行赔偿? 有几种赔偿? 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本人56年生,在工厂平均每月工资4000元。
很想得到律师朋友或者网友帮忙支招,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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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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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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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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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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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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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双倍工资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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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