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结婚,婚后男方很暴躁多疑,经常辱骂殴打。经常带亲友住家里让女方“服侍”。女方生一女孩后还要求生男孩,后流产三次。最近一次踢坏房门当着小孩面殴打后女方报警。现在想起诉离婚,请问:1、结婚证等材料是否要原告提供?结婚证房产证在家里无法取出来怎么办?2、因长期身心折磨,精神恍惚,头部经常被打幻听耳鸣,家务太重无法就医,如果在离婚生效后发现有疾病可否再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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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房产证不能提供的,可以到房产局查询房屋所有权信息,同时,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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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房产证不能提供的,可以到房产局查询房屋所有权信息,同时,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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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需要原告提供结婚证明,如无,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证明和到房产局调取房屋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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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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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需要原告提供结婚证明,如无,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证明和到房产局调取房屋登记信息。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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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