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9月3号,我在**园**区温州**家具厂在上班时电具据到右手第二根指头。在温八医就医。现在基本有点好,但活动不全。2012年3月1号到八医检查,医生说内部有具据很历害,不能做事。我想到劳动部门去坚定。二:现在处于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想请教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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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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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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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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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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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另,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金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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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