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孩子14周岁,在歌厅打工,由于口角,他同事18周岁,纠集几个18岁以上的社会上的人,到歌厅打我孩子,被我孩子用刀刺伤2个,我孩子第一时间投案,我们为了抢救人也支付了前期医药费,现已出院鉴定轻伤,公安部门调解,我家也想尽快解决,对方要求赔偿数额太大,我家接受不了,怎办?

民事相关
2012-03-01 21:49:1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情况赔偿即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 你孩子不负刑事责任,可以和对方调解,调解不成让对方起诉解决。
  • 您好:根据刑法的规定,你的孩子因未满16周岁,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有问题,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 你好:
    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赔偿即可。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 你是你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对方会起诉你,你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具体事宜。
  • 你的孩子没有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若协商不成由对方起诉,你方依法赔偿,具体数额及赔偿项目可当面咨询。
  • 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如需详询请电话咨询。
  • 你的孩子因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民事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