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在工地上班,在二楼干活(带了安全帽),砌墙的红砖从五楼掉下来砸在头上,进了医院,缝了五针,眼角旁缝了三针,现在治好了,没有后疑症。现在就头还痛,已近出院了,我想问一下可以得到多少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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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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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认工伤,然后等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在根据具体情况才能明确具体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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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