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孩,第一次开庭,对方拒绝抚养或给孩子抚养费,没有达成协议。第二次开庭时对方不出庭,怎么办?是要等到6个月后重新起诉吗?如果对方以后继续不出庭,怎么判决,孩子可以判给对方抚养,由起诉方付抚养费吗?如果对方拒绝承担抚养义务,故意失踪,应该怎么办?孩子可以强制判给对方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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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驳回起诉,那么过6个月再起诉。
3、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4、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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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第一次不判决离婚,需要等半年之后再起诉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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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抚养费对方要出的。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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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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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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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会缺席判决。
二、2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随母亲共同生活。
三、拒绝支付抚养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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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应该是会判给你来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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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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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