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找乙方聚众闹事,乙方只有两人是实力薄弱方,甲方找来的多人殴打乙方的父亲,儿子见父亲被多人殴打,本想吓唬甲方,拿了一把水果刀,结果甲方找来的人向乙方夺刀,在其过程当中无意造成三人受伤,其中一人是轻伤,一人是轻伤与轻微伤之间,另一人属于民事纠纷。乙方被甲方找来的人故意伤了一刀,乙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甲方又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乙方应承担受伤人的全部医药费吗?还是一部分?应赔偿多少?如果医药费是15000元应赔偿多少?如果经过法院的话,乙方会判刑多长时间?现在乙方被派出所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会拘留多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