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拆迁安置房屋,我奶奶去世了,她有6个儿女,3男,3女,现在她的房子由3个儿子继承,女儿放弃,其中有一个女儿也去世了,去世的女儿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想请问以下是不是要做遗产公证,还有做的话需要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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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去世的女儿在父母去世之前就去世了,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在她的子女不放弃代位继承的情况下,子女有权代她的妈妈继承奶奶的财产。
继承分割时需要达成继承协议,一般需要公证才能在相关部门进行物权的变理登记,建议你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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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可以协商后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可以公证。如有其它法律疑问,可来电或当面与都律师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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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儿去世了,她的儿女有代位继承权。如果她们也同样放弃继承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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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可以协商后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可以就此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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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已经去世不能再做遗产公证,继承可以协商后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可以就此进行公证,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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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证当然好,还要看你公证哪些内容。具体问题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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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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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