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0年向信用社贷款两万余元,由董某作担保人。但这笔钱是因为董某要做生意向我借的。董某拿走了所有贷款资料,承诺由他来还每年的利息和贷款。因出于信任,这中间并没有立任何借款字据。现在还款时间到了,董某却没有去还款,也联系不上他。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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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尽快找个董某,否则银行需要你还贷。如有其它法律疑问,可来电或当面与都律师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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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和信用社的贷款协议,如果董某不去还款,你将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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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负有偿还责任,建议积极联系董某并通过协议明确贷款的事宜,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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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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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