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南京市试用期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纠纷
2012-02-28 21:20: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情况是可以成功维权的,劳动争议涉及的补偿并不限于经济补偿金,但对于你这样在职职工在劳动法范畴之内受到不法侵害之时,在和单位处理纠纷之时的方式方法,非常重要,很多案件都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把握好机会和尺度,使得长期受到不法待遇而无法伸张正义,必须通过律师的协助,善用证据学与劳动仲裁与监察大队的配合,对于证据确凿,关系明确亦可通过律师函的形式快速解决,通常都能获得较好的回报。可能单位还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另单位通常有常年顾问易增加劳动者的维权难度,建议寻求律师的帮助来维权。
  •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和员工参保的缴费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纳。
  •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算
111505
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
民法典 741
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
公积金借款合同怎么补
民法典 471
公积金借款合同怎么补
公积金继承公证书样本
民法典 1076
公积金继承公证书样本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