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京市试用期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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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是可以成功维权的,劳动争议涉及的补偿并不限于经济补偿金,但对于你这样在职职工在劳动法范畴之内受到不法侵害之时,在和单位处理纠纷之时的方式方法,非常重要,很多案件都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把握好机会和尺度,使得长期受到不法待遇而无法伸张正义,必须通过律师的协助,善用证据学与劳动仲裁与监察大队的配合,对于证据确凿,关系明确亦可通过律师函的形式快速解决,通常都能获得较好的回报。可能单位还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另单位通常有常年顾问易增加劳动者的维权难度,建议寻求律师的帮助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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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和员工参保的缴费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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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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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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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