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在岳父亡后与陈姓老人再婚已20多年,当时陈老有两间房,婚后两人又翻盖成四间房,陈老三年前去世。现该房拆迁按人口分给我岳母一居室居住。(产权是我岳母)陈老有三子女,现提出分割其父房产,(当时拆迁房实际作价60万,按拆迁办法,如不要回迁房则可得70万)要求补偿,应如何处理?如补偿应给他们多少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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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需要参照拆迁条例来看。
原则上,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即是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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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带齐资料和律师面谈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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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按时分割陈的遗产份额,详细情况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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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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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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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老人的子女及您岳母对陈姓老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具体如何界定陈姓老人的遗产范围,比较复杂。如果自行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解决,建议委托律师为您岳母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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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间房屋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分配一居室产权虽为你岳父但还是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现你岳父去世,他的一半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你岳母、你岳父的子女(包含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共同继承。
2、你们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具体问题可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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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