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华),处了一段时间挺不错,俩人准备结婚,但是这个华说出了,在老家和爱人结婚的时候没有办理结婚证,而且现在还有一个21岁的女孩,现已分居四年,请问如果她想再婚的话,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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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仍然适用的有关司法解释,你所说的华与别人在1994年以前虽没有登记结婚,但当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女,是很典型的事实婚姻关系。而按照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来看,重婚罪分为两大类:1、法律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2、事实重婚。即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公开的、长期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 婚姻关系,事实重婚仅限于先有法律婚,后有事实婚。也就是说只有先前的婚姻关系是经登记程序形成的,才可以构成犯罪。而前有事实婚,后有法律婚,或前有事实婚,后又有事实婚的,均不能构成重婚犯罪。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哥哥和华,完全可以登记结婚,没有任何法律问题。华先前的事实婚姻不能阻断其与你哥哥登记结婚。他们可以放心的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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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在不解除的情况下不能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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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属于有事实婚姻,必须先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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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虽然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其婚姻是在1994年之前形成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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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界定婚姻效力的唯一标准,华没有与爱人领取结婚证,就属于没有结婚,与你哥哥结婚并不属于二婚,而是一婚。可以直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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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