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大概你没有自己去了解过,建议会老家向乡一级的土地管理机构查询土地权属情况后在决定,而且集体土地没有买卖一说,只有权利人死亡,由子女变更土地证的使用人(权利人),而且必须是该集体组织了的人,在该村里农村户籍的,其他人没有资格的,集体组织可以收回土地的(如果没有合格的继承人的话有当地户籍)。
据本律师所知,新中国建国以来已经有好几次土地整理了,权属都有重新登记的,请去查询后在来咨询我。
追问:刚才与老爸确认过,当地农村只在50年土改时,登记过房屋的权属,之后没有改变过;当时有登记户主和所有子女的名字,包括父亲的名字,但是父亲后来离开了老家,户口也迁进城市;是否可以做土地转让协议,把土地转让给我,我是上海户口?现在县城里面已经开始重新登记房屋权属,农村还没有开始。父亲是否还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追问:请问,是否父亲有该房屋的继续权?将来是否儿女能够继承该房屋?如果现在转让过来,整修后,是否将来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