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年9月份在某商场租了个商铺做美甲,里面当时招商时说是服装小商品,说是10月1号开业,都因为商铺没招租满而托后,一直到12年2月25号商场管理人员来电话说3月1号起开始收房租,在此之前商铺没满也没人所以一直没收房租,告诉我商场该古玩城了,问我是否继续做。我的问题是我不做房租说给我退,可以装修的钱不管了,还延期5个月,可以有什么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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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介绍律师认为您和商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租赁合同关系。按照该合同您负有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而商场负有保证您的房屋可以正常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经营必须的相关设施等义务。具体到您的问题,商场如果有违与您签订合同之初的承诺,那么对于您来讲商场就涉嫌到违约了,如果您们在当初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可以以此向商场主张,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可以就您的实际损失向商场主张,装修应该属于您的实际损失,可以主张。至于延期5个月,因这5个月商场也未向您收取租金,故就此您没有损失发生,应该不存在赔偿问题,但是如果因延期造成了您的其他损失的话,您可以举证一并向商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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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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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建议你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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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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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要是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可以认定商场存在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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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有疑问,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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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商城应该构成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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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