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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去年七月份网上认识河北任丘农村开理发店一男子,并从贵州到他那里去开始婚外活动和同居,目前我收集到证据通话清单与网上日记和短信流量清单,请问可以作为证据吗?还有要如何搜集其它有力证据!请大律师指点一下,

民事相关
2012-02-28 19:18: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的,你描述得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通话清单和短信清单只能证明双方联系比较频繁和联系持续的时间,如网上日记能够直接证明双方有不正当关系的话,可以互相印证,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
  • 只要能从你搜集到的材料中看出对方的不正当关系就可以作为证据,至于其他的证据你可以委托我们帮你收集
  • 可以作为证据,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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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