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10月份进的公司,我是做销售的。当时签了份合同,合同是一年制的,用的章也是不合法,公司也不交保险,只是每个月给200元补贴,没有年假,没有高温费。11年11月又续签了一份合同是没有盖章的,然后我今年2月3日辞职的,到3月3日就不干了,请问3号之后能告他吗?能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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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索要需要补缴的保险费及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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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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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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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追问:你好,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赔偿到多少啊,我之前在网上看的是能赔偿3个月的工资
追问:你好。像我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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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
可以主张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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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