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我奶奶去世后没有人照顾我爷爷,他们都说没有能力照顾,现在是我跟我老公(我是孙女)和爷爷生活在一起照顾他,他们定了一份协议,说由我来照顾我爷爷的生活,给我爷爷养老送终,我爷爷百年以后房子归我所有,生活上和我爷爷住院看病所产生的费用都由我们来出,他们不出任何的费用。我想咨询下,这个协议有效吗?像这种我是孙女来抚养老人如果协议无效按法律来说我爷爷的财产将怎么分,因为我现在已经照顾我爷爷两年了,他的儿子闺女从来没有管过,我应该怎样保护我的自身权益,如果协议有效,其他子女还需要付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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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你和爷爷之间自愿签订的,有效,属于遗赠抚养协议性质的协议,你应当赡养爷爷,爷爷去世后,其房产应当归你所有。其他子女也应当尽赡养义务,不因有你们之间的协议就免除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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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